天津招标公司在进行招标采购活动的时分我们都需求恪守一系列的招投标相关法令法规,目前我国为招投标领域拟定的法令主要有《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两部,这两部法令中相互协作补充,共同构建招投标完整法令体系。
那么对于我们参与人员,在招投标中遇到问题了应该适应什么法律呢?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由财政部门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货物、工程和劳务的行为。目前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主要为2003年1月1日实施的《政府采购法》及于2015年实施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招标投标是市场主体通过有序竞争方式,择优选择交易对象、签订交易合同,以完成工程、货物和服务等资源配置的一种方式。目前规范招标投标行为的主要为2000年1月1日实施的《招标投标法》以及2012年2月1日实施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以上便是招标采购活动重要恪守相关法令法规的介绍啦,谢谢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