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招标公司《招标投标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对应的是在中国境内的招标投标行为;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的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有关的货物和服务。该条同时进一步说明, 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须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政府采购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法,对应的是政府采购行为。《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
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
所以,任何一个项目的招标投标行为须遵从招标投标法,任何一个政府采购行为须遵从政府采购法。那么,如何判定一个采购项目采购行为须遵从招标投标法还是政府采购法,其核心在于其采购行为是否属于该法律的调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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