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招标公司:招标时的注意事项实施招标代理时注意: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应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并按双方约定的标准收取代理费,国家对代理费收取标准有规定的,依照国家规定。
招标注意事项:
1、招标人不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2、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3、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4、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5、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6、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7、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