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文件及说明次第:编制招标文件合同部分时,一般都会比较留心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协议书、保修书、履约保函等合同文件,而往往忽视了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内容,然后疏忽了其合同文件的说明优先次第,直至真的发作合同争议,才发现说明次第太重要了。天津招标公司为我们讲解,《标准文件》在通用合同总则中将优先次第载清楚,也是不能更改的。
2.发包人和承包人的责任:发包人和承包人还应在专用合同条件中详细规矩两头责任。例如:施工前的现场条件中应由发包人承担的部分:水、电接口;路程注册时间;地下管线资料;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等。承包人承担的部分:钻空和勘探性开挖;附近建筑物、构筑物、文物保护;交通、环卫、噪音的管理;转包和分包的情况;资料的保管运用;竣工收拾等。还有两头一同承担的内容:两头风险损失;稳妥;专利;暂时设备等。应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和建筑工作的行规仔细编制。
3.工期延误:应辨明发包人原因的延误及责任,仍是承包人的原因及责任。通用条款对工期延误条件现已在《标准文件》合同中规矩,专用条款中还需载明发包方原因构成的工期后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延伸工期天数,和/或增加的费用,并由发包人应支付的合理获利;承包方原因构成的工期延误,逾期竣工的违约金核算方法。通用条款中注明支付违约金也不能解决承包人结束工程及修补缺点的责任。
4.查验方法和标准:查验履行国家标准和/或各工作部颁标准,应载明查验时段和方法。
5.质量、环保、节能:这是国家大环境的要求,应在合同中单独签定,或要求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投递书面承诺。
6.计量与支付:计量与支付是招标招标各方比较留心的内容,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报价方法密切相关,对招标人的报价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而且在专用条件中需提前约好的内容比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