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小招标公司标范围。政府投资工程,减少招标公司标层级,依据合同约定或经招标人同意,由总承包单位自主决定专业分包,招标公司不得指定分包或肢解工程。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自主决定发包方式。社会投资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依法决定发包方式。
招标公司修改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提高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下限,政府和国有投资工程不得以审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
落实招标人首要责任。工程招标公司由招标人负责,招标人自主决定发起招标,自主选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查方式、招标人代表和评标方法。
全面推行全过程电子招标公司、异地远程评标。
招标公司强化对投标人的信用状况和履约能力审查。严禁假借信用评价实行地方保护。
强化合同履约监管。
将履约行为纳入信用评价,中标人应确保严格按照投标承诺的技术力量和技术方案履约。对围标串标等情节严重的,应纳入失信联合惩戒范围,直至清出市场。
招标公司建立评标专家考核和退出机制,对不能胜任或存在不良行为的评标专家,取消其评标专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