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招标咨询代理机构的主要利益冲突和违法行为有:在其所代表的招标项目中进行招标或者代理招标。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天津招标咨询代理机构的这些行为可能导致串通投标或为串通投标提供便利,不仅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也损害了招标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天津招标咨询代理机构对涉及利益冲突的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包括:* *、罚款。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处罚款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二是兼收违法所得,是指行政主体将违法行为人的部分或者全部违法所得、财物或者其他非法占有的金融资产收缴国家的处罚方式。三是禁止在一至两年内代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直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为止。第四,损害赔偿是指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因侵权或不履行义务所造成的损失所承担的民事责任,包括侵权损害赔偿和违约损害赔偿。第五,中标书无效。天津招标咨询代理机构的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第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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