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招标公司在招标过程中,对各种项目采用了不同的项目评价方法。为了更好地理解,下面简要概述招标程序。总体布局。施工招标需要较多的要素来评估比较,不同部分的单位不一致,如工程工期为天,招标为元等,因此综合评分可以提供更完整的投标人质量图景。天津招标公司对投标的评估是对不同承包商执行项目的综合能力的比较。大型复杂项目的评审标准最好设置在不同层次,以便遴选委员会能够更好地检查项目的评审标准,以减少任意性。指标系统和分数权重是根据已开始招标的项目的特点确定的。报价部分的分数分为三大类:基准、综合基准和非基准比较。
1)天津招标公司以标底衡量报价得分的综合评分法。首先以预先确定的允许报价浮动范围确定入围的有效投标,然后按照评标规则依据报价与标底的偏离程度计算报价项得分,最后以各项累计得分比较投标书的优劣。应予注意,若某投标书的总分不低,但其中某一项得分低于该项及格分时,也应充分考虑授标给此投标人实施过程中可能的风险。
2)以复合标底值作为报价评分衡量标准的综合评分法。具体步骤为:
a.计算各投标书报价的算数平均值;
b.将标书平均值与标底再作算数平均;
c.以(b)算出的值为中心,按预先确定的允许浮动范围确定入围的有效投标书;
d.计算入围有效标书的报价算数平均值;
e.天津招标公司将标底和(d)计算的值进行平均,作为确定报价得分的衡量标准。此步计算可以是简单的算数平均,也可以采用加权平均(如标底的权重为0.4.报价的平均值权重为0.6);
f.依据评标规则确定的计算方法,按报价与标准的偏离度计算各投标书的该项得分。
3)天津招标公司无标底的综合评分法。为了鼓励投标人的报价竞争,可以不预先制定标底,用反映投标人报价平均水平某一值作为衡量基准评定各投标书的报价部分得分。此种方法在招标文件中应说明比较的标准值和报价与标准值偏差的计分方法,视报价与其偏离度的大小确定分值高低。采用较多的方法包括:
a.以最低报价为标准值。天津招标公司在所有投标书的报价中以报价最低者为标准(该项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按预先确定的偏离百分比计算相应得分。但应注意,最低的投标报价比次低投标人的报价如果相差悬殊(例如20%以上),则应首先考察最低报价者是否有低于其企业成本的竞标,若报价的费用组成合理,才可以作为标准值。这种规则适用于工作内容简单,一般承包人采用常规方法都可以完成的施工内容,因此评标时更重视报价的高低。
b.以平均报价为标准值。开标后,首先计算各主要报价项的标准值。可以采用简单的算数平均值或平均值下浮某一预先规定的百分比作为标准值。标准值确定后,再按预先确定的规则,视各投标书的报价与标准值的偏离程度,计算各投标书的该项得分。对于某些较为复杂的工作任务,不同的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法可能产生不同效果的情况,不应过分追求报价,因此采用投标人的报价平均水平作为衡量标准。
天津招标公司固定价格的方法。评审委员会首先通过审查投标书删除不符合基本要求的投标书,然后按照预定的方法将评估的某些要素转换为参考价格。天津招标公司价格最低的报价被认为是最优的(不是最低的报价)。投标书价格应专门用作衡量投标人能力的定量比较方法,投标人在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时应继续使用投标书的价格。更多内容可关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