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招标咨询应具有合法的代理资格。代理机构作为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其产生和存在经过依法的程序,代理机构从事有关的代理活动,要经过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和认定,代理机构的代理行为符合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范围,从事工程天津招标咨询业务的,依法取得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天津招标咨询机构资格。
天津招标咨询有被代理人的授权。如果没有被代理人的授权导致代理行为无效,法律后果由行为人承担,并且代理行为在被代理人授权费范围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