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招标代理行为不规范如何呢是否规范直接关系到招标投标的公平性,体现在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两个方面。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进行修改,也不得规避招标,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
但是,有些招标单位采用各种方式伪造和违反公开招标项目的规定,将依法招标的建设项目分解或者分割成几个小项目,不符合招标要求,甚至请求避免公开招标。
有些天津招标代理在招标后,以增加工作量和成本为借口,避免招标,妨碍施工项目招标,损害承包商利益。还有些投标人只有在获得项目后才能进行报价,他们通常通过减少项目的报价,然后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或者欺骗性地骗取中标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