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招标公司工作进度计划应当合理可行,满足项目实施总体进度计划以及现行法律法规要求。由于法律法规的限制,招标工作有许多前置条件,例如依法需要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至少不得少于二十日。
由于工程工期的要求或受自然条件的限制,招标人需对某些工程的招标工作进行周密安排,避免出现由于招标进度滞后影响工程建设进度的情况,具体表现为对招标工作政策性和时间性的要求。
招标标段的划分应当充分考虑招标项目各靠谱的衔接与配合以及项目建设管理的实际需要。招标人应根据各标段招标内容的靠谱特点,将存有关联或者交叉关系的各项环节一并纳入其工程范围内予以明确,保持其相对独立完整。
招标投标文件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招标文件划分了合同双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风险,由于各工程建设项目合同风险划分的不同,导致各项目承包单位承担的风险成本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