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招标公司国有企业下属参股子公司能否作为投标人公平参与国有企业组织的招投标工作?
天津招标公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款的规定,任何与工程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工程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都是不得参加投标的。这意味着,如果国有企业下属参股子公司与工程招标的国有企业存在某种利益关系,那么这种关系可能会对工程招标的公正性产生影响,从而使得该参股子公司不能公平参与招投标工作。
天津招标公关于建设工程招标中的施工图审查、造价咨询、第三方监测、监测等服务是否属于依法必须工程招标项目范围的答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条第三款说:“对16号令第五条**款第(三)项中没有明确列举规定的服务事项、843号文第二条中没有明确列举规定的项目,不得强制要求工程招标。”
因此,建设工程招标中的施工图审查、造价咨询、第三方监测、监测等服务不属于依法必须工程招标项目范围。但是,如果该工程属财政全额投资且上述服务费均估算超过一百万元,业主单位可以选择不工程招标。
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应该由谁来支付
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因情况而异。在政府采购项目中,代理费用可以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也可由采购人支付。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的,供应商报价应当包含代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