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步中标的几率,关键是看一下几点:与一般收购相比,投标是一项高度安排性、规范性、准则性及专业性的活动,因此它有着一套完善的规则。投标人要想在竞争中锋芒毕露,就有必要了解投标收购与一般收购的差异,把握投标收购的规则、特色,特别要留意防止那些人为的、可能导致废标的过失,避免众多人员为投标所做的一切尽力付诸东流。现在,除投标有必要公示不中标原因外,其他方法的投标并没有强制规则有必要向投标人公布不中标原因。
投标人是呼应投标、参与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许其他安排。在实践中,咱们常常碰到一些公司以其部属的分管不同区域事务的分公司或子公司的名义进行投标。需求指出的是,从法令上来讲,分公司并不具备法人资历,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因此以分公司名义投标是无效的。而在挑选部属子公司投标时,投标人有必要依照“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品投标中一起投标”的规则,谨慎挑选适宜的投标主体,特别是有必要留意所挑选的子公司应彻底满意投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历要求。若子公司无法满意相应的资历要求,则应该考虑以实力更强的母公司的名义参与投标竞争。
供货商投标
一般情况下,假如由供货商参与投标,则供货商应获得制造商签署的授权书。关于制造商在同一项目中能够参与的次数在2004年商务部第13号令《机电产品投标投标实施办法》(以下简称13号令)中是这样规则的:“两家以上投标人的投标产品为同一家制造商或集成商出产的,按一家投标人核算。对两家以上集成商运用同一家制造商产品作为其集成产品一部分的,按不同集成商核算”。而27号令则规则对同一个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类型的货品,仅能托付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不然应作废标处理。因此,投标人有必要依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投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差异对待。
联合体投标
在大型或杂乱工程中,往往需求承包商具有规划、供货、施工、装置等方面的资质、业绩和才能,某些标的甚至需求投标人具有融资的才能,因此,投标人一般需求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在以联合体方法进行投标时,需求留意的是投标人往往对联合体有严格的规则,如要求联合体成员间负一起的和各自的职责,即咱们一般所说的连带职责,一起,联合体成员间应明确牵头人,其承当的作业范围应为工程的首要部分或其作业量占绝大份额,牵头人应承当与投标人联系及安排作业包含收取货款的首要职责,并在发作违约或造成损失时首要对承当职责。别的,法令还规则联合体成员间,假如以同一专业的资质组成联合体,并承当相同的作业,则联合体在该方面的资质应以资质较低的单位为准。